具體任務(wù) 全面開展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,落實“四防”督查、“六查”倒查機制,切實抓好礦山、化工、燃氣、交通、建筑、教育、住房、人員密集場所等重點領(lǐng)域安全隱患排查整治,加快實施化工園區(qū)、煤礦企業(yè)標準化建設(shè),確保重大事故隱患動態(tài)清零。
主責單位 自治區(qū)安委會成員單位
配合單位 各市、縣(區(qū))人民政府
完成時限 2024年2月底前出臺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,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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